(一)多方面搜集间接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
在婚外情案件中,获取证据对许多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难题。通常状况下,要获得“捉奸在床”的直接证据很难。因此,有必要收集尽可能多的间接证据,如检查电话记录、短信内容、信件等。最好可以获得视频。另一方和第三者在外购房或是租房同居的情况下,当事人可以搜集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,也可以收集不动产费用、物业费电费等证据。另外,如酒店住宿的票据、证人证言、公安部门的证实等。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对打赢这场官司至关重要。
(二)自己调查取证被人民法院采信的概率会大
在婚外情证据收集过程中,当事人在自家拍到的另一半和第三者的不雅照,这更有可能被法院接受。在自家中抓到另一方与小三亲密,谈不到私闯别人住房,这不构成刑事责任。
不过,当事人不可以将自己“抓奸”的相片散播,也不可以对小三开展人身侮辱,不然,侵犯第三方名誉权的行为就可以成立。
(三)外地“抓奸”可寻求“110”帮助
当事人不得闯入他人住宅获取证据。因为这种获取证据的方式是非法的,它可能会导致私闯民宅的问题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当事人能够确定丈夫和小三住在一起,最好的办法是拨打“110”报警,值班公安人员会进入房屋,然后做好询问记录,确认配偶和小三住在一起。这样的证据法院一般会采信。
(四)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信
当事人在公园和餐厅等公共场所取证时,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,更有可能被法院采信。可是,在公共场合相拥、十指紧扣、接吻、过度亲近的少。这些亲密照片很难证明另一方与第三方长期稳定同居。他们只能从一个方面证明他们有不正当的关系,并且另一方的过错是存在的。
(五)无过错方调查取证要量力而为
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,许多无过错方因无法掌握另一方外遇的确凿证据。因此,他们竭尽全力获取证据,甚至邀请“侦探公司”进行调查,忽视对共同财产的保全。因而,被告方调查取证必须要量力而为,不然会因小失大。